一、报名
吻合我区2016年通俗高考报名条件,且具有肯定艺术特长者均可报名。艺术统考报名与通俗高考报名同时进行。
二、计划编制
详细见广西招生考试院编制的《2016年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其中自力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自力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有些院校仅限教育部批准的专业,下同,名单见附件)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中间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类专业没有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招生章程
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其内容应包括黉舍办学类型、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黉舍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年度招生范围及计划、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并于2016年元旦后及时向社会宣布。
四、考试
(一)文化考试。
与通俗高考雷同。
文科艺术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理科艺术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
考试时间预计在2016年6月上旬进行,详细时间安排以教育部宣布的时间为准。
(二)专业考试。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我院组织的全区同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和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情势。报考区内外通俗高校(含自力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自力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专业的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我区艺术统考(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考生的艺术统考成绩达到我区划定的高职(专科)合格分数线方可参加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校考。
按照教育部规定,高等黉舍按美术类本科专业要求招生的,考生省级专业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
1. 艺术统考。
我区艺术统考分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跳舞类、播音主持类、广播影视编导类等六个考试类别,详见《关于做好2016年通俗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同一考试工作的关照》(桂考院〔2015〕162号)。
2. 校考。
(1)区内院校的校考。
广西艺术学院属自力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专业考试由该校自行组织实施。
区内本科院校招收艺术统考未涉及的专业,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批,其专业考试可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实施。
此外,区内其他高校的艺术类专业均应直接使用艺术统考成绩录取,不再组织校考,招收艺术统考未涉及的专业的,可认可使用其他院校的校考成绩。
(2)区外院校的校考。
自力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自力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由院校自行组织实施。
自力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自力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的通俗高校按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本科专业(不含民办高校、自力学院,下同),如与我区艺术统考专业雷同或相近,建议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如是我区艺术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可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校考。
除自力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自力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可跨省设点组织校考外,其他本科院校原则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有特别情况确需在我区设点组织校考的,应向广西招生考院提出申请,经审核赞成后方可在广西指定考点组织校考。
民办高校、自力学院(经教育部批准可跨省组织校考的除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高职高专院校的艺术类专业(中间美术学院高职(专科)的动画专业、中间戏剧学院高职(专科)的影视表演和人物形象设计两个专业、北京电影学院高职(专科)专业等除外),均应直接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黉舍不再组织校考。如招收我区艺术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必须报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校考,原则上只能在院校所在地组织校考。
区外院校在我区组织校考须在广西招生考试院指定的考点进行。广西招生考试院指定广西师范大学为美术类、非美术类考点,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为美术类考点。
(3)校考时间。
校考时间从2016年春节后开始,3月份结束。
(4)校考合格考生的确定。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确定校考合格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本校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校考合格证书由招生院校及时寄(送)考生本人。招生院校须于2016年 4月10日前将校考合格考生有关信息报送广西招生考试院备案,详细要求详见《关于规范2016年通俗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在广西组织考试管理工作的关照》(桂考院〔2015〕175号)。
五、划线办法
广西招生考试院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各批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分别划定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艺术统考专业合格分数线。
自力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自力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的文化和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录取前报广西招生考试院备案。
六、自愿填报
我区通俗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以下四个批次进行录取:
第一批次为自力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自力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执行单自愿模式,即设1个院校自愿,6个专业自愿。
第二批次为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区内外本科院校。执行平行自愿模式,设置6个平行一自愿院校,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自愿。
第三批次为除第一批次院校外的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其他本科院校。执行单自愿模式,即设1个院校自愿,6个专业自愿。
第四批次为高职高专艺术类专业。执行平行自愿模式,设置6个平行一自愿院校,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自愿。
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四个批次均预留征集自愿时间,并根据录取时计划完成情况确定是否征集自愿。
自愿填报时间:2016年6月中下旬。
填报以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自愿,考生应艺术统考成绩合格;填报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自愿,考生应取得响应院校校考合格证且其校考成绩已由相干院校向广西招生考试院备案。否则,所填报自愿无效。
文科艺术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文科艺术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理科艺术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理科艺术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的所有专业。
七、投档规则
(一)本科条理投档规则。
1. 第一批次为自力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自力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将填报了该校自愿且校考成绩合格并已备案的考生悉数投档。
2. 第二批次为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区内外本科院校。对文化成绩和艺术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考生,将其文化成绩和艺术统考成绩以肯定比例折合成综合分,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对于同时有多个科类艺术统考成绩的考生,按第一院校自愿的第一专业自愿的科类排序),按自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向招生黉舍平行投档。综合分雷同时,按艺术统考成绩排序,艺术统考成绩也雷同时,按文化成绩排位排序(考生文化成绩排位实行文化成绩排位顺序)。
3. 第三批次为除第一批次院校外的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其他本科院校。将填报了该校自愿且文化成绩上线、校考成绩合格并已备案的考生悉数投档。
(二)专科条理投档规则。
高职高专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与本科第二批次的投档规则雷同。即对文化成绩和艺术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考生,将其文化成绩和艺术统考成绩以肯定比例折合成综合分,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对于同时有多个科类艺术统考成绩的考生,按第一院校自愿的第一专业自愿的科类排序),按自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向招生黉舍平行投档。综合分雷同时,按艺术统考成绩排序,艺术统考成绩也雷同时,按文化成绩排位排序(考生文化成绩排位实行文化成绩排位顺序)。对经教育部赞成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个别院校,填报了该校自愿、文化成绩上线、校考成绩合格且有备案的自愿考生,如其前序自愿无法出档,则直接投档至该校。
八、录取
1. 招生院校须将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写入本校《招生章程》中,录取时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则在已获投档考生范围内择优录取。招生院校负责对已获投档但未被录取的考生的诠释以及其他遗留题目的处理,广西招生考试院负责监督高校实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
2. 每次录退完成后,广西招生考试院将宣布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和专业,面向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征集自愿。征集自愿仍按以上原则投档录取。
3. 按照教育部规定,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有关高校若对考生有专业要求,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省级统考涉及的专业,黉舍不再单独组织校考),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自力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对上述专业的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九、违规处理
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是通俗高考的紧张组成部分,为了确保公平公正,严正考风考纪,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严酷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通俗高等黉舍招生违规举动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
十、其他
(一)2016年我区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按本关照规定实行。如教育部另有新的规定,按教育部规定实行。
(二)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我区通俗高等黉舍招生工作规定实行。